安庆振风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

2022-11-02


 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以及《安庆振风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安庆振风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股东会经过书面形式一致同意,决议如下:

   一、同意汪旭明同志担任公司董事,王文俊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;

   二、同意汪邦才同志担任公司监事,柴雪红同志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。


江汽集团2022版权所有 皖B2-20150083-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95号